虽不贪杯,但不可否认,我是个爱酒的人,应酬不免,但更多的是喜欢小酢,朋友相会,浅斟低酢,三五杯后,人微醺,面略红,眼朦眬,可思维敏捷,口机调利,谈功大健,话古道今,指南打北,论天下英雄,人生一大快事!由于喝进而喜欢藏,渐渐家中积累了一些酒,无贵贱高下之分,碰见新品种,只要家中没有,就要留下一瓶,相信总有好友相聚开瓶消化的那一天。但所喜欢仅仅限于白酒,对洋酒无论是葡萄酒、威士忌还是伏特加,都不太喜欢,或者说没有太多感觉,碰到了尝尝而已。
2008年初,蒙“和同会”秘书长陈目女士邀请,在好友占山家参加一次品尝威士忌的品酒会,本来听说是品洋酒有些犹豫,秘书长的一句:“吾有旨酒,与尔同享”邀请词立即让人心向往之,不能自己。在那次品酒会上认识了麦琪女士和品酒师谭先生,更结识了苏格兰单一纯麦威士忌。通过谭先生的介绍,对威士忌、特别是苏格兰威士忌的生产制造、风格特点,乃至于酒庄情况都有了些点滴了解,还品尝了四种威士忌。可以不夸张的说开始时对酒本身认识不过尔尔,但“单一纯麦”四个字深深打动了我,现代社会快速盲目、急功近利、一切都是混合天地,能有“单”和“纯”,是多么令人愉悦和留恋!而且对于美食和美食相关的一切,我一直有个理论:现代的大工业和机械化,规模化,是美食的无情杀手,美食和美酒等等一切用于人们味觉来享受的东西,只有小作坊甚至个体才能创作出经典、极致、令人永远难忘的作品。“单一纯麦”源于苏格兰小作坊,多手工环节,单纯用一种大麦,一种发酵蒸馏加工方法,名实相符,深得我心。
品酒会不久,麦琪创办了单一纯麦俱乐部,并在北京望京地区的慧谷阳光开了第一家纯麦酒吧,他们多次约我再去品酒,都由于俗务缠身,不能前往。但我却从他们那里买了几瓶单一纯麦放在家里,开始了独自品尝之旅。以前和中国白酒结缘,一定要有“酒菜”,一定要有亲朋,大家正儿八经坐在餐桌前才行,经常开玩笑说“喝酒是为了骗菜吃”;只有喝啤酒,当年体会过烈日之下骑着自行车到家,满身大汗,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冰镇啤酒,一饮而尽,暑气顿消,惬意无比的感觉。如今单一纯麦却有独自的优雅,不须呼朋唤友,不用下厨炒菜:工作烦累,到家后浅斟几口,解累去烦;读书之时,一手拿酒杯,一手持经典,诗酒相得,穿越时空;闲来无事,泯上一口,余香满嘴,更增慵散,从骨节中都能透出闲适,真正体会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境界……久而久之,渐渐接受并且喜欢上了单一纯麦。
7日下午,在皇家大饭店接到同事雅萌女士的短信,言有大事相商,等她来到皇家大酒店谈完后,已到晚餐时分,找饭局时想到周四是单一纯麦的品酒会,毅然决定前往,联系后被告知给“挤出”两个位置,可见俱乐部的品酒会很受欢迎,已经人满为患。皇家酒店门口又遇春凯,义气相陪。慧谷阳光的单一纯麦酒吧地方不大,各种美酒环绕之中有能坐十几个人左右的吧台,还有够三十多人坐的矮沙发和小圆茶几。我们是空腹而来,雅萌饥寒交迫,不停喊饿。麦琪为我们上了他们的牛排套餐,虽然不十分好吃(我对西餐认同的不多),但味道还比较地道。八点半,人们陆续到齐,俊男靓女,洋人汉人,老少均有,颇有拥挤之态。其中还有单独来品酒的女士,不免多看一眼,对于喝酒尤其是单独喝酒的女人,我一向佩服。俱乐部今天请大家品尝一种名为拉弗格Laphroaig的酒,分别为10年、15年、18年、25年四种。谭先生操着标准的英语和不标准的汉语,给我们介绍之前先让我们有个精神准备,说有人会不喜欢这种酒,他问了几种食物榴莲、臭豆腐、豆汁,问是否有人喜欢和非常不喜欢?这种不经意的先抑后扬,深得沟通三味,能够喜欢品酒之人,大都会是老饕,对于饕餮之徒,必定有人深爱这三种食物或者其中的一或两种。比如我就尤其喜欢臭豆腐,每到一地,都会想方设法去品尝。臭豆腐很多省份都有,但味道差别很大,特别是南北方流派不同,以我浅见,徐州的臭豆腐虽然名气很小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但其融合南北风格,臭到极致,香到顶点,可以专门写一篇“其臭如兰”的论文。当年何满子先生亲口对我说“中国饮食文化的最高境界是臭豆腐”,我当时就对何满子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是题外之话。
拉弗格酒产于苏格兰的艾雷岛,酒庄坐落于宽阔海湾边的美丽山谷,1815年,酒厂由亚历山大和唐纳德约翰逊建立。据说,1908年, 一个叫“贝西威廉姆森”的女士开始独立经营和管理这座酒庄。女士管理酒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所以她是苏格兰历史上第一位女酒庄掌门人。
酒和美食品尝大同小异,无外乎色、香、味三种标准,至于酒劲的大小,虽然有酒质的不同,严格的说也是味的范畴。拉弗格酒色金黄清彻,像上好的铁观音茶汤,只是增加了粘稠度,也就增加了历史感,“茶要尝新,酒要品陈”,这历史感就是佳酿的要义!由于今天品尝的是一种酒四种年份的产品,酒色之间并无大的差别,或者说以我的功力还不能看出之间的细微区别;如果故作解人,只能说时间越长的似乎颜色更深一些,但我觉得这应该是心理感觉成分更重,认真地说并不是真实的情形,在这里美的主观成分远远大于客观。
再说香,酒香首先是闻香,闻香识女人固然,但闻香知美酒更有自己独特的境界,有时甚至超过喝酒。好的酒,尤其是烈性酒,开瓶时的香郁就可以打倒真正爱酒之人,相反喝起来倒未必有那么明确清晰的浓香作用于嗅觉的美好。就同雪茄一样,闻人吞云吐雾所散发的烟草的芬芳,对于有些人来说远胜于自己去品尝那种甘烈的浓郁。我就是被别人抽雪茄的醇香所吸引,开始品尝雪茄。拉弗格单一纯麦开瓶时没有中国白酒散发出的那份好像被压抑了很久的、强烈的、喷薄而出的浓香,需要去追逐、去靠近,才能抓住空气中飘散的香味,稍微让鼻子远离,就会感到虚无缥缈,但虽然若即若离,却清晰明确,一种麦芽的芬芳混合蒸馏提炼的干冽,一种使你感到清新却不使你沉醉迷茫的麦香会强烈的吸引你,让你忍不住去追求她,品尝她,解读她!因为酒终究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闻的!距离之美非圣人不能保持。
最后说味,入口的拉弗格有着威士忌典型的特征,不像白酒那样热烈,不像干红那样冷静,对于味蕾的刺激恰到好处,让你咀嚼,让你回味,调动你但不指使你,激发你但不刺激你,唇齿之间,有香气流动,又有空间释放,于是乎你喝一口之后又想第二口……;但拉弗格又有自己的风格,这就是很浓重的泥煤味,入口时这种厚重的煤味会让你的口舌感到奇怪,甚至不爽,但多喝几杯后,感到正是这种独特的略有些怪异但又适度使味觉能接受的泥煤味才使得她与众不同,成就了自己的风格。据介绍拉弗格是苏格兰为数不多的坚持自己发芽的酒厂,在为期7天的发芽过程中,工人不断翻晒大麦来控制温湿度,如此控制烟熏的程度,从而制造出如此理想的泥煤加麦芽的气味。查尔斯王子欣赏这种单一纯麦威士忌并在1995年允许用皇室徽标作商标,可见有他的道理,也说明查尔斯在品酒方面也同样不失皇室水准!贵族就是贵族,吃饭穿衣非三代学不会!谭先生用榴莲、臭豆腐、豆汁形容拉弗格独特的味道,私以为并不完全准确,还是略有区别:此三种食物是闻着味道怪异,但吃起来很香;拉弗格则是闻着很香,喝起来略有怪异,方向和路径恰恰相反。不知谭先生以为然否?
10年、15年、18年、25年四种年份的拉弗格在谭先生循循善诱的指导下品尝完毕,谭先生让大家表态喜欢哪一种年份的拉弗格,见仁见智,三十多人立即分为四派,各取其美。当谭先生问我喜欢哪种年份的,我毫不犹豫地说15年的最好。为什么?谭先生问。请试言之。
酒是一种酿造爱情的饮料。10年的拉弗格,入口清新,甘味十足,冲劲强烈,但却略有青涩,缺少醇厚和舒缓,有如二八佳丽,美丽漂亮,热烈激情,自我展示充足,却少了一份内敛、体贴和温柔;25年的拉弗格,积淀深厚,绵长柔润,成熟老到,但由于时间过长,流失了酒作为酒的热烈和激情,入口太绵,有如望五之美妇,举手投足皆是规范,让人敬重而远之;18年的拉弗格,绵润不足以成典形,又失去甘冽的芬芳,有如装嫩之徐娘,上下不得其法,融合不得其统一,味道处于分裂之状态;只有15年的弗拉格,清香与甘烈、醇厚有机融为一体,入口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回味无穷,有如三十左右成熟少妇,有青春的冲动,有成熟的落落大方,更有体贴和圆韫的典雅之美,可谓风情万种,宝藏无尽,令男人沉醉其中, 煞是可人!故喜欢并热爱15年的拉弗格!
谭先生大笑,连说:也是一种解法,也是一种解法!内心是否认同,不得而知!
懒胖儿
写于2010年1月7日——15日